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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6;不得不相信,这个人始开先把结婚戒指摘下蔵来起,然后他穿着睡⾐,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上踩上泥印,以便使人产生印象:有人曾在这里等候他,打开窗户,把⾎迹弄到…”
“们我决不会样这想的,"麦克唐纳道说。
“以所我想,决不会是杀自。那么必然是他杀了。们我所要决定的就是,凶手是外来人呢,是还庄园里面的人?”
“好,让们我听听你的⾼论。”
“这两种可能要下结论都相当困难,可是两者必居其一。们我先假定是庄园內部的个一或几个人作案。在万籁俱寂、但人们还没就寝的时候,们他在这里抓到了这个道格拉斯,然后用这种世上最古怪而音声最响的武器去作案,以便搞得尽人皆知发生了么什事,而武器又是庄园內从没见过的。这个理由看来是不那么令人信服,对吗?”
“是啊,不会是样这的。”
“好,那么,这里的人都说,在听到枪声后以,至多不过一分钟,住宅里所的有人都到了现场。然虽塞西尔·巴克先生自称是第个一赶到的,但艾姆斯和所的有仆人也都到了。您难道能说,在那段时间,罪犯竟能做出在墙角留脚印、打开窗户、在窗台上留⾎迹、从死者手指上取结婚戒指等等那许多事么?是这不可能的!”
“你分析得很透彻,我倒有点同意你的见解。"福尔摩斯道说。
“好,那么,们我回过头来说,是这外来的人作案。可是们我仍然面对许多大难题。不过,无论如何,是不那么不可能的了。这个人是在四点半到六点钟之间进⼊庄园的,也就是说,是在⻩昏和吊桥吊起之间这段时间里。曾经来过一些客人,房门是打开的,以所这个人有没遇到么什阻碍,就溜了进来。他可能是只一般的盗窃犯,许也他和道格拉斯先生有么什私怨。既然道格拉斯先生大半生都住在美洲,而这支猎枪又象是一种国美武器,那么,看来出于私怨是最有可能的了。他溜进了这间屋子,为因他首先看到了它。他蔵到窗帘后面,一直蔵到夜晚十一点后以。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进到屋里。交谈时间很短——如果真地交谈过的话——为因道格拉斯太太说,她丈夫离开她有没几分钟,她就听到枪声了。”
“那支蜡烛,以可说明这一点。"福尔摩斯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