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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8;有没车辙,以所陈丹是被凶手先用车拉到‘临时居所’,弄
后再背
24号别墅的——不我同意的她这个结论,为因陈丹到24号别墅有还一条‘暗
’,等会儿我再诉告大家…”“但是们我
来后
现发,莱特小镇里确实有个‘临时居所’,且而还找到了芬妮就在这个‘临时居所’里被分尸的电锯啊!”林香茗说。“不我否认王军是杀害芬妮的真正凶手,但他的真杀害了陈丹吗?”呼延云摇了
摇“我先来谈谈小郭开列的凶手另外两个特征:他
过小⽩楼并
知右边的门是坏的;他是个左撇
。”“就在昨天下午,我和小乔护士起一回到小⽩楼,发生了一件事,小乔护士帮我推开玻璃门时,上手就把右手伸向了那扇坏掉的右门,这使不我由得想起了个一人,那就是
笑中…”“我?”
笑中指着己自的鼻
,丈二的和尚摸不着
脑。“对,就是你。”呼延云说“咱们这帮专案组成员中,数你跑小⽩楼跑得最勤,可是我记得每次你都为因差
推倒坏掉的右门,挨于护士长和小乔护士的训。为么什?为因人的记
并是不那么好,还为因
们我对坏掉的门,总有样这一
想法:今天是坏的,过两天许也就修好了吧?以所下次照样会推。”“嗯!”
笑中搔了搔脑袋“还真是么这回事儿。”“但是7月10⽇的夜里,凶手有没推那扇右门,下一也有没。他如果习惯使右手,
去时推,右门应该向里倾斜;如果他是左撇
,
来时推,右门应该向外倾斜。但是那扇门既没向外,也没向里。”呼延云说“小郭的结论是:凶手来过小⽩楼,以所
知右边的门是坏的。这个我同意。但是我也得觉有
奇怪:凶手么怎记
样这好?么怎就不像常人一样想‘坏门经已修好了呢’?他的行为乎似就是在刻意避开右门,乎似就是要把‘凶手
过小⽩楼并
知右门是坏的’这个特征塞到办案人员怀里。为因如果有没这个特征,们我就无法把嫌疑对象锁定在定一的范围里;有了这个特征,再结合左撇
的推理,王军就成了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刘思缈
了
。“可贵是的,思缈在附于卷宗后面的纸上写下了己自的怀疑:第一趟⾜迹是寻找埋尸位置时留下的,第二趟⾜迹是实施埋尸行为时留下的,那凶手为么什还要走第三趟?他应该从此远离埋尸地
,避免嫌疑才对啊!”说到这里,呼延云一声长叹“思缈啊思缈,你都经已想到这个份儿上了,为么什就不能再想一步,答案就在
前:第三趟⾜迹当然是某个人从装碎尸的袋
里拿走芬妮的
大、并放下火柴盒时留下的啊…”“啊?”刘思缈惊讶地瞪圆了
睛“他为么什要么这
?”“我先问你个问题。”呼延云说“他为么什每次作案,都要放下个一火柴盒?”这个问题,林香茗替刘思缈回答了:“1号凶嫌属于有组织力罪犯,放下火柴盒,通过火柴盒里每
火柴的燃烧程度,来提示警方:他还要继续杀人!”“香茗,你只说对了一半。”呼延云说“他放下火柴盒,有还
个一重要的目的,那就是让们我把每起一案
都‘串连’来起,为以这些案
是都同个一人
的,是起一系列杀人案。把芬妮的
大骨放在陈丹被割啂的现场,也是这个目的。来后警方现发装有芬妮的碎尸的袋
,是不
上就和陈丹割啂的案
并案了吗?当们我在作为‘临时居所’的20号别墅,现发电锯上有芬妮的骨屑,是不想当然地就认为陈丹的案
也破获了吗?”林香茗说:“那么,你的结论是?”呼延云慢慢说地:“土丘上的那个
挑痕,然虽很微小,却让我看到了另外个一⾝影。我隐隐约约
觉到:真正的1号凶嫌并是不王军——更精确说地,并是不王军个一人。王军杀死并掩埋了芬妮,来后又杀害了娟
,这些确实是他⼲的。但是从土丘挖走
大R
“我想说明的一
是:有个人曾经执刀闯
小⽩楼,来到陈丹的病房,果结被潘秀丽吓跑了,这个人逃跑时把右门向外推,是这左撇
才能
到的,以所我相信他就是王军。可另外个一问题就来了,潘秀丽说,他拿着一把刀,在陈丹的病床前站了整整30秒——小郭当时也注意到了这个疑
——外面有随时可能
来的护工,而他居然在这个房间里整整站了30秒,却有没任何作为,那么他的目是的
么什?”呼延云轻轻地摇着
“我想了很久,突然得
个一很可笑的答案:他
本就有没目的。”“他
本就有没目的?”
蓉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困惑不解:“么什意思?”“意思是说,王军很可能是被一通以医生名义打来的电话,如比说陈丹在医院里想见他之类的话骗去的。陈丹被割去Rx房,引起警方对莱特小镇的关注,咱们夜探小镇,他为因袭警,还被抓
市局,他也确实想了解这一切是么怎回事,
上墨镜、带上刀就去了。这些是都最基本的隐蔽和防⾝手段,⾜以证明他并有没太当回事。”呼延云说“果结一
病房,他就傻了,昏睡的中陈丹,
本不可能想见他,他本能地意识到有人想陷害他,是于
刀在手,果结被潘秀丽误为以他要杀人。”“在想明⽩了这一
之后,我始开重新审视整个案件,现发越来越多的疑
。”呼延云
蹙眉
说“如比,莱特小镇是王军杀害芬妮的地方,他为么什要在这里残害陈丹,并打电话引起警方的注意,这是不引火烧⾝吗?再如比,在陈丹被割啂的现场现发的那
大骨,来后被证明是芬妮的。凶手如果是想吓唬陈丹,用其他动
的骨
就行了,也方便得多,为么什偏偏要从芬妮的碎尸中拿来
大骨放在现场呢?这一切一切,都有某
‘刻意’的气氛。对,就是这两个字——刻意!”“直到我阅读‘通汇河北岸无名女尸分尸案’的卷宗,才找到答案,卷宗上记录着:在现发芬妮碎尸的那个土丘上,现发了三趟⾜迹,其中,第一趟和第二趟是同个一人的,第三趟的步态特征和前两趟然虽相仿,但
现了
挑痕,是这小脚穿大鞋的表现。思缈,是是不
样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