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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2/3)

一八五六年,他在那罪恶的城市里混了六个月后,回到了英国。三个月后,他的父亲一命归天。查尔斯将贝尔格拉瓦街的大宅租,自己住到肯星顿街一座不大的寓所里。一个年轻的单汉住这样的寓所倒更合适些。伺候他的只有一名男仆、一名厨和两名侍女。有他那样的社会关系和大财富的人,使用如此少的仆人未免过于寒酸,但他自己倒觉得没有什么不便;再说,他的大分时间都用来游山玩,也用不着多少仆人。有时他也偶然命笔,写写边远地区的游记,投给行杂志。有一次他在牙旅游九个月,有位雄心版商居然约他写一本书,但查尔斯觉得写来未免“有**份”,再说写书这玩意儿必然要集中力,劳心费神。他踌躇再三,拿不定主意,最后还是决定作罢。其实,他近十年来就是一直这样举棋不定。

而且,查尔斯还有比这更严重的过错呢。当初在剑桥大学读书时,他在一年级倒勤奋好学,颇有长,背了不少经典,并且信奉国教,在国教的三十九条教规下签了字,这在当时的年轻人中算得上是难能可贵的。可是到了二年级,他渐渐误歧途。终于,在敦一个雾气重的夜晚,他突然发现自己迷迷的搂抱着一个赤条条的女人。他懊恼万分,挣脱那个敦下层社会女人的浑圆双臂,一教堂里忏悔起来。事后不久,他向父亲宣布,他希望去当牧师。他的父亲闻言惊恐不已,对这大逆不别无它法,只好把这邪恶缠的逆送往黎。谁知到黎后,他童贞顿失,在这条路上就愈走愈远。同时,正如他父亲所希望的那样,他有意识地密切注意宗教问题。查尔斯看,当时英国国教改革中的所谓“津运动”表面上颇有些诱惑力,骨里不过是罗天主教的教义而已。他才不愿意谨小慎微地将典型的英国气质消耗在天主教的禁忌之中呢。英国气质一半是讽喻现实,一半是遵从传统,也就是说一半是要消极,一半是要安逸。他后来返回敦以后,略研究了当时的十多宗教理论,结果一无所获,最后变成了一个响当当的不可知论者。生活中并没有上帝,他崇拜的是大自然,而不是《圣经》。倘若早世一百年,他或许成为一位自然神论者,甚至泛神论者。他有时为了陪伴别人才去礼拜天早祷,但他是很少单独前往的。

英国当时一般文人的社会地位

方式看,他好象不是生在一八○二年,倒象是在一七○二年。他一生主要的任务就是享乐。他一八五六年归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享乐过度。查尔斯成了唯一的继承人,不仅继承了老日趋减少的财产(纸牌赌博吞没了他的铁路红利),而且到来还要继承伯父的大宗财产。当然,一八六七年,尽他的伯父恢复了痛饮酒的家风,但还没有走上黄泉之路的征兆。

他的伯父总是向来访的乡绅们喋喋不休地大谈这只鸟的来历,人家都听腻了。每当他想到要废弃查尔斯的继承权时…事实上他一想到继承权的事儿就火冒三丈,因为他的庄园最终还是应由男来继承的…他便站在那儿望着查尔斯的不死鸟,就又恢复了他作为伯父的慈。怎么会产生了废弃继承权的念呢?这都怪查尔斯。他没有每星期一次给伯父写信。再说查尔斯有个怪僻,常常喜整个下午泡在漫斯亚特庄园的图书室里,而他的伯父却是极少到那儿去的。

查尔斯喜伯父,伯父也喜他,不过他们的这情在彼此往中并不总是显而易见的。查尔斯虽然经常遵照伯父的吩附去打猎,杀鹧鸪、野什么的,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狐狸。那倒不是因为狐狸这无法用,主要原因是他对猎人们那难以言传的残忍十分厌恶。更叫他的伯父不满的是,他不喜,倒情愿步行。真是不可思议。要知,对一位绅士来说,步行作为一消遣,只有在瑞士的阿尔卑斯山才得,实际上他并不反对骑,只是他生来就自然,对不能近距离、安闲地观察自然而痛恨不已。不过有一次他上了好运。那是多年前的一个秋天,一只奇异的鸟儿正在他伯父的一块麦田边上跑着。他举枪把它打死了。当他发现自己打中的是一只什么样的鸟儿,而且知那是一稀有品之后,他对自己的行为到有些恼火,因为这硕鸨在英国索尔兹伯里平原上已濒临绝的境地,他打死的这只鸟儿是最后的几只之一了。可是他的伯父却喜不自禁。那只鸟儿被剥制了标本,放在温斯亚特庄园各厅的玻璃罩里,象一只杂,就那么永远朝玻璃罩外面呆视着。

833年至84年,津大学代表贵族利益的一些保守分刊印了九十本小册,发动了一个竭力恢复旧制的运动,主张在教义、仪式和教会规章上大量保持天主教传统,鼓维持教会的较权威地位,被称作教会派。与此对立的“低教会派”观倾向于清教徒的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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