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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在英文中的谐音里昂(LEN)正好是狮子的意思,又可以表示自己希望儿子可以像狮子一样勇猛,无所畏惧。
自以为起了个好名字的李父不曾想到,自己被儿子深深的鄙视了一万遍还要拐个弯。“老子上辈子用了二十几年李昂,也没听说我老爸给我起名时想那么多。据说当时是翻字典,翻到啥字就用啥字来着…”
不管怎么样,名字确定了以后,李昂开始向正常的孩子一样慢慢长大。并没有什么三月能言,八月能跑,一岁能骑马,二岁能举鼎的灵异事件发生。这也让身为穿越者的李昂对自己产生了怀疑:我真的是主角吗?
还好,随后的几年中李昂找到了证明自己可以成为主角的机会。
曾经有人戏称意大利这个国家,除了艺术和足球他们什么也做不好。不过也能由此看出足球在这个国家的地位。
而李东华虽然不是球迷,但是他的妻子一家是狂热的足球迷。他的妻子——瑟芬娜-弗洛雷斯的父亲,克劳德-弗洛雷斯是一名狂热的国际米兰球迷(老人家小时候住在米兰)。每次去探望老人家的时候,他总会喋喋不休的谈上一个多钟头关于足球的话题。
当他看到可爱的李昂的时候甚至动了教他踢球的念头,并且偷偷开车带着年仅三岁的小家伙跑到米兰去看球。因为球场内各种脏话和不雅手势满天飞,因此家里都极端反对老人带李昂去现场看比赛,所以他只能偷偷摸摸的将小家伙带出来。
可惜仅一次之后就被李昂的母亲发现,从此回家探望父母也尽量避开足球比赛日。因此老人家的小球迷养成计划在一开始就遭遇了挫折。
虽然仅仅一次,但是却让前世身为狂热球迷的李昂想到,自己好不容易重生一次,怎么不尝试一下上辈子做不到的事呢?
年复一年,佛罗伦萨的街头多了一个带着球乱跑的小男孩,坚信着——与足球成为最好的朋友!这个终极秘籍的李昂没日没夜的带着个破足球到处跑,认为自己有一天一定可以成为世界最著名的球星。
可惜他的美好愿望在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就被人无情的敲碎,并且还在碎片上反反复复的踩上了一万遍啊一万遍!恩,加起来就是两万遍了。
具体情况就是自以为修炼有成的李昂在一场学校内部的比赛中,被对面球队的一个三年级的小子给羞辱的找不到了球门的方向。从这天起,他也知道了什么叫天才,什么叫凡人。遗憾的是,在球场上,李昂连凡人都不算,也许球场上的蠢蛋更适合他。
失败和嘲笑让他失去了继续踢下去的欲望,那个整日伴随着他的足球被放光了内部的气体丢到了储藏室最阴暗的角落当中。不过对足球的热爱却让他没有离开足球——每到学校有比赛的时候他都会在场边做一名忠实的观众。
也就是在当观众的日子里,他认识了他现在的好友——索里塔瑞奥-安东尼-柯里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