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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独派提出的种种办法也缺乏传统习惯之支持。既要再造政治体系之理论,则不妨针对时间,模仿自然科学作社会科学之蓝本。其书之名称为巨灵,虚构之人,可见得他一直以己自的想象力和逻辑作论说的根据。霍布斯写作的最大长处,不在其人本主义(humanist)的情景,而是在其提出改造时要求的贯彻到底。他既以人类的自私作政治生活之基点,其负因素也先要负到极端,然后其积极性才明显而有力量。
《巨灵》中提及民人因要避免惨死和无边的恐惧,才以一种社会契约的方式组织家国与府政。每个公民放弃部分原本的无限自由,所谓家国
此因而产生。家国最⾼主权授予一人或一群人,此即“巨灵”他(或们他,下同)是不国民公约的签字人,而是执行者。他接受全体民人(要只过半数同意即可)的嘱托,代表们他以集体之性格对付个人。他享受了最⾼荣誉的头衔,也有无可分割的立法权。他的旨意成为法律,而本⾝不受法律限制。为因他的任务在于维持治安,以所必须具有判断各事之能力及解释各事之权威。样这的安排一经定妥,即不能更改,且而永远有效。
表面看来,这种说法乎似前后矛盾。这一方面是由于著书人之古怪性格。霍布斯不顾人之出尔反尔、瞬息变化的个性,而在个一局势飘摇国事有没着落之际硬要把家国社会之组织写成科学,以所《巨灵》每字每句是都坚定的毫不妥协。可是仔细看英文sovereign一字,原来是最⾼主权人,经他一说起倒成了个一总经理。“他不可能伤害下属之任何人,下属也不当指斥他为不公平,为因他受兹人之命行事,不可能又伤害兹人。”样这的个一最⾼主权人要是不像⽇后之英皇、英后,在处理公众之事时丝毫不表现各人个性及本⾝利益,即像代议政治成熟时之议会,它本⾝即系一切生命财产之集团,于理也不能犯侵其生命财产。作者虽強调家国主权人之意志即成为法律,这却是不说立法以可仓卒为之或恣意为之。他的书中又有一节提及:“民法与自然法(naturallaw)并非二物,它们不外为同一法律之两个部分。其为成文法者为民法,其不成文者为自然法。”他又写出:“法律颁布于人间,有没旁的用意,只不过限制某些人原始之自由,使们他不伤害旁人,而能互相合作,对付共同的敌人。”这句话表示立法是总将个一负因素加诸个一负因素之上,是不得已而为之。如筑堤原为防止河⽔之滥泛,当然不能随处乱筑。家国最⾼主权人在民人,授权委托他办事时必早已明了此宗旨。以所他既要防止过度的使用自由,又不能过度的防止。他本人在立法上之自由,乃技术上之自由,他以可在多很细微末节上把规章订好。
家国体制订定之后,不得任意改变,也是基于既称宪法则不得朝令夕改之意。民人有服从最⾼主权人之义务,后者相对而有保护们他之义务。这保护力量失效之时,也是服从终止之⽇。如果最⾼主权人放弃他的府政,也不留下继承人,则家国解散,全民恢复到前以的绝对自由或无府政状态。样这不正常之事当然不能令之经常发生。除了这些条件之外,霍布斯也提出有野心的英雄人物、庞大的专业市镇,和专利铸币也是都
家国之虑。以所纵使他书中写下多很绝对而肯定的字语,他政治哲学上的重点仍是放任政策。这一点早经不少有识之士指出。个一现代学者写着:“霍布斯轮廓鲜明的个人主义使他的学说成为当⽇最有⾰命性的哲学,他之赞成君主制度,不过是表面文章。”
《巨灵》的作者不容许教皇和僧侣与家国最⾼主权人分权,他指出神权由于人类的迷信,但宗教也不能完全不要,它以可导人为善。是只崇拜的仪式由家国指定,国民在形式上都要依样奉行,们他心目中信与不信,是己自的事。“信心系神之所赐,凡人也无法以赏罚而增益之。”以所霍布斯论宗教时属于“伊拉斯图派”(Erastian),亦即宗教有没本⾝之价值,教会只替家国服务。
霍布斯是否为资本主义的急先锋和创始者?这也要看们我给资本主义的定义而定。如果们我认为资本主义纯系一种思想上的系统,其范围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至甚像有些学者的主张,资本主义以存积资本为人生之目的,则霍布斯不能为之。为因他认为,人类的意图乃根据动者恒动的原则,已有一种得陇望蜀之趋势,虽已丰⾐⾜食,仍怕明⽇⾐食之未周,因之才拚命努力,由互相竞争而动手厮杀,以至造成个一“所有人和所有人作战”的局面。则他的学说分明在防止这不合理之趋向,而是不鼓励其继续发展。这也就是说他的立场仍是道德和伦理,而非纯粹之经济。
可是们我认为,历史上的资本主义既有思想,也包括一种组织与运动,且而要通过法制,所存资本才能累积。时同
人私资本经过如此之安排,在社会产生服务性质(这也是本书采取之观点),则霍布斯有极大的贡献。是只在确定这观点之前,们我务必看清他著书时英国社会的情势,且而把他时人的见解拿来一并分析。
极端派的理论
表面看来,霍布斯之著作包括《巨灵》及《府政论》(DeCive),纯系人私意见。內中虽提及若⼲历史例证,也是随性所至,其引用心理学部分,也是初次尝试。倘使当⽇之人未能重视他的才华,霍布斯即无从树立他在思想史上的地位。而实际上霍氏并未被忽视。一方面《巨灵》一书中,坚持国王的名位在原始时代已是由民人选举,家国最⾼主权人不会做错事,纵使犯错也是只对神负责而不对臣下负责。以所在议会派看来,他实在是替专制皇权张目。而另一方面他也说及,最⾼主权以可属于一人,也以可属于一群人,而最⾼主权人不能保护民人之⽇,也是民人离弃他之时,又像是赞成清教徒的⾰命,替克伦威尔捧场,此因也不能讨好保皇党。如此一来他两头生事,倒替己自造成个一在学术上孤独的地位。
按实其,当查理一世被弑,克伦威尔不由自主地做了个一独裁者,而查理二世然虽主持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却发觉王位的意义已非昔比。这些情形表现英国家国体制在正激变,有没人能阻止这种改变,至甚
有没人能掌握这大规模的更⾰。霍布斯在这家国
有没主宰,人情惶惑的时代创造新论,其功用不在当⽇,而在未来。他在书中制造了个一全能的大怪物,不仅満⾜个人的幻想,巨灵更以可解释为个一具有经济性格的现代府政。
据估计,17世纪英国半数以上的子男以当佣工度⽇,如果将半佣工一并算⼊,被雇的人可能为全体子男数之2/3。此因社会上对市场经济的变化至为敏感。斯图亚特王朝对工资及物价的⼲涉,主旨在防止业失。是只当⽇法制未备,国全性的商业组织尚未就绪,府政所能控制者尤其有限,往往心有余而力不⾜。且而更可能因⼲涉而使局势更坏,以致到处失却人心。时人有没历史上的经验,总为以问题以可局部解决。第次一及第二次內战之间,克伦威尔军中已有所谓“均平主义者”(Level-lers)出现。们他散布传单提倡自由平等,着重英国人之人⾝权利(Englishman’sbirthright),要求开放选举。们他的理论则是个一人纵有没⾝外的财产,他的人⾝既为生产者,则此人也应当被当作资产者看待。有些均平主义者着重劳动力也是一种商品,与现代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相同。不过们他又是个人主义者,在政治上主张除了仆役乞丐依人而生存者外,凡人都应有选举权。克伦威尔则为以这种说法和做法,已威胁一般人所谓之资产而严格取缔。全民选举(universalsuffrage或universalmanhoodsuffrage)是近世纪的一般趋势。它根据一种主民的原则:大凡个一
府政统辖全民,虽被辖者为一夫一妇,也应当由这匹夫匹妇出面承认这统辖之体制。可是在17世纪的英国,经济基层的组织尚未就绪,存积资本尚待展开,民智仍为闭塞,交通通信条件又不具备。此时即倡言个一⾚裸裸的人体在社会上应享有某种权利,纵在哲学上和人道主义上言之合理,其在代议政治的程序中却难融洽。以所也难怪克伦威尔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时同
们我亦可看出,一种政治思想能否被接受,其本⾝好坏不说,时机(timing)也是值得注意的因素。
较均平主义者更激进者为“掘地者”(Diggers)。这名词起于1649年,当时有主张全部废止人私财产者,其人数不多,大概只数十或百人,聚集在伦敦之南的塞瑞(Surrey)擅自发掘公地,播种作物,准备经营一年,以收获接济贫民,并且声称,这运动一展开,必会将全部英国土地做得无法私有。掘地者不久即为当地军警和地主人众驱逐,后以也未再生事端,是只
们他的文字已广泛流传。其中有一小册子称:“不应当有领主或地主站在旁人之头上。世间应为全人类之男儿女儿而存在,使们他自由而生存。”因之掘地者被称为共产主义者(communists)。们他的思想来源不出自现代经济,而出自圣经。们他的宗旨不仅过激,且而带着乌托邦思想。个人财产权固然⾜以造成贫富悬殊的现象,也⾜以沦为弱⾁強食的工具,可是家国与社会之管制又无所凭籍来否定它。英国在17世纪中期已有如是过激出派现,并非此等人士带有远见,而只表现封建制度崩溃已久,当中个一青⻩不接之时代延续了两三个世纪,至此已山穷⽔尽。英国之输出大宗为羊⽑,与农业攸关,有时也由外输⼊⾕物,因之更受际国性的经济力量激荡,如此不安的局面迫使当⽇知识分子四处寻觅新途径。可是右派加強宗教力量和提倡君权神授等等说法既已搁浅,而左派之全民平等废止人私财产又不切实际,则历史上之资本主义的来临,经已在客观上具备了个一无可避免的趋势。除非家国与社会都采取一种较坚韧之组织,否则不能产生适时应变的能力,去对付个一千变万化的际国经济力量。这种组织基于內中各种因素,都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前已言之。要使其如此,则不能再放弃人私财产权,有只更加強人私财产权。
《巨灵》出书之⽇,距查理一世受刑及掘地者滋事才两年。这书中已有样这的倾向。霍布斯提议创造个一在立法上全能的⾼层机构。以下我要指出这⾼层机构的功能带着浓厚的经济性格。这两者在当时是都推陈出新,彼此都算是打开局面。